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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聚焦网约车新政:网约车审查制度、评估机制很必要

来源:法制网 时间:2020-08-14 17:41:02

 

第三届中国互联网法治大会 聚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落地分论坛——以网约车地方新政为例” 在北京外国语大学举行。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围绕如何规范网约车新政的公平竞争审查细则,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本次论坛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北京外国语大学主办,中律联盟承办。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朱忠良博士表示,目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面临着审查对象量大面广、审查方式为自我审查、审查标准不明确等三方面的挑战问题。对此,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主要从以下两方面着手解决。首先,从程序上要求政策制定机关必须形成书面的审查结论、采取定期报告形式;其次、建立了监督举报制度。公众可通过监督,如发现问题,可向政策制定机关、其上级机关、以及反垄断执法机关举报,促使该机关进行修正。

北京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肖江平从评估背景、评估依据、评估原则与方法、评估框架设计、具体评估指标、评估局限性等六个方面详细阐述了网约车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结合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评估机制的必要性问题。他认为,考虑到联席会议的召集单位是国家发改委,因此,最有权威的评估部门还是以28个主管部门为宜。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反垄断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伟指出,网约车的出现是对传统出租车服务市场的挑战,这样的挑战分割了旧有的出租车行业的奶酪,网约车政策在落地时,各地方政府却通过非常严苛的标准、手段来刻意将出租车与网约车区分为两个不同的市场,以保护原有的出租车司机的利益,这种措施是有害处的。对网约车政策从公平竞争的视野来进行考察,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的细则予以审查是非常必要的。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教授吴汉洪对本次论坛作了总结发言。对于如何有效区分一个市场垄断是属于行政性垄断还是经济性垄断、没有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地方对普通的社会公众有哪些危害这些问题,他认为,没有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的政策将可能对普通公众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后果。公平竞争审查细则的出台,将使得市场竞争能够更加充分有效、公平。

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已经处理了近50起关于行政垄断的案件。就审查标准存在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主要通过出台实施细则、配备相关案例、建立咨询机制等三个方面着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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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网约车审查制度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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