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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500强建发股份拟携手清源股份注资5000万元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

来源:能源一号 时间:2021-11-09 11:18:47

今天,跟踪支架、光伏电站投资公司---清源股份公告称,11月8日已与建发股份(建发集团子公司)签署了《合资合同》,共同出资设立厦门建发清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建发清源”,暂定名)。

据双方约定,新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建发股份拟出资4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的80%股权;清源股份拟出资1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20%的股权。

建发股份的最大股东厦门建发集团,今年以641.11亿美元的营收排在《财富》全球500强的第148位,连续五年上榜,且此次首次跻身世界500强前200位,较去年上升86位。

目前,上市公司建发股份的注册资本为28.6342亿元,以供应链运营和房地产业务为双主业,其实控人为厦门市国资委。该公司2020年的资产总额为3871亿,营收4329.49亿,净利润为81.82亿。

建发股份和清源股份的新合资公司,将以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及运营为主营业务,业务覆盖区域以福建省为主,辐射周边省市。合资双方利用各自优势,协助合资公司完成“整县制”及其他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投资及运营,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市场同等条件下优先向合资公司供应相关产品及服务。

该合资公司的资金安排是: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甲方以货币出资4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80%的股权;乙方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的20%股权。首次出资 1000 万元,各方按股权比例于合资公司银行账户开立后 15 个工作日内缴足,其余出资按合资公司的投资项目对应的资金需求由各方按股权比例分期出资,但每次出资总额不少于500万元,具体出资时间、金额以届时总经理发出的缴款通知为准。合资公司所需的后续运营资金,优先由合资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外部融资方式筹集,融资方案择优选择。

今年9月7日,建发股份曾表示,在新能源业务方面,公司已初步布局锂电、光伏产业的供应链服务,为产业链多个环节提供服务方案,与行业龙头探索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发挥各方优势,互惠共赢。报告期内,建发股份在新能源行业的供应链业务实现营业收入约25亿元,同比增长约38%。其中光伏业务方面,公司已与多家行业龙头建立合作关系并逐步推进供应链服务业务,解决行业痛点,优化流通效率,为光伏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赋能。

事实上,建发股份上述所称的供应链服务业务之一,就包括其在南京成立的一家一级子公司---建发(南京)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建发清洁能源”)。该公司专注于以太阳能光伏为代表的清洁能源业务领域,主要业务领域覆盖国内外产品营销、项目开发与投资、清洁能源供应链及产业链运营三大板块。

建发清洁能源总经理李德岩表示:“建发清洁能源,将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推动供应链服务创新。凭借多年来专业化经营累积的丰富行业经验,我们将不断促进资源稳定高效的流通,降低业务运营风险,提升运营效率,优化供应链运营模式。”

据多家新媒体报道称,该企业在光伏电站合作开发上,以其独特优势创新开展多重开发模式,其中EMC用户零首付合作模式提供的解决方案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前提下降本增效,用户可享受比电网更便宜的电费,在工商业光伏项目开发颇具优势;在工商业电站的运维方面,做到行业少有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以其强大的资本实力,为项目后期的资产收益做了强有力保障。

在供应链服务方面,建发清洁能源的表现更加游刃有余,通过投资与物流双支持,为业内客户提供稳定、可靠、专业、优质的服务。目前,公司已与隆基、天合等光伏行业龙头建立合作关系。

清源股份这家上市公司,目前有几个业务板块:第一是智能光伏跟踪器及其他光伏支架、光伏电站配套产品等。第二是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及运维等。第三是光伏电站的投资。

清源股份的总部就在厦门火炬高新区。而建发的大本营同样就在厦门,两家福建厦门系的公司,在光伏领域将有更深层次的合作。

延伸阅读:

建发与清源股份的新合资公司管理架构为: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 4 名,乙方推荐 1 名;如任一方推荐的董事被股东解聘或因任何其他原因停止任职的,该董事对应的推荐方有权推荐新的补选董事,其他方应予以配合。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需要改选,可连选连任,董事长人选在甲方推荐的董事中产生,董事长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 2 名监事,由甲乙双方各推荐 1 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如任一方推荐的监事被股东解聘或因任何其他原因停止任职的,则仍由该推荐方推荐新的监事担任,其他方应予以配合。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合资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甲方推荐,并由董事会聘任。

乙方推荐 1 名合资公司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负责管理合资公司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及方案设计工作。合资公司设财务负责人 1 名,由甲方推荐,并经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乙方推荐 1 名财务经理,由总经理聘任,乙方推荐的财务经理有权在其职权范围及股东权利范围内查阅、查看合资公司账簿、账户余额、财务及资金支付流程。

甲、乙双方组织具有光伏项目开发投资经验的专家顾问组成项目投建委员会,按合资公司投资标准筛选拟投光伏电站项目。其中,甲方委任 1 名专家顾问,乙方委任 1 名专家顾问,具体光伏电站投资项目需经投委会成员全员表决通过方可实施。(甲方,建发股份;乙方,清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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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全球500强 厦门建发系 布局光伏 清源股份 分布式光伏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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