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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法院:强制执行之“我要还钱”

来源:中华网河南 时间:2023-10-25 17: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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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法院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愿意还钱,不要拘留我!”被执行人陈某一听要被拘留,连忙表示现在就要还钱。

近日,息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强制执行措施顺利执行完毕一起申请人为七名困难户的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张某、彭某等七人均是村里建档立卡的困难户,2018年按国家扶持贫困户的政策,张某等人可以每人申请50000元的扶持贷款用于养殖。但因七人能力有限,便将贷款交由被告陈某及其公司用于养殖,陈某支付张某等人每人4000元利息。2022年6月份,张某等人与被告陈某签订《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经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即本案张某等人)到户增收本金4000元入股到甲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由陈某分两批将本金退返给张某等人,如到期不能履行协议,乙方依法起诉。约定到期后,经张某等人催要,被告陈某至今未退还,张某等人遂将陈某及其名下公司诉至息县法院。判决生效后,陈某未按判决主动履行义务,张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宋伟依法向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不予理会,既不报告财产,也不主动履行。但经线上、线下查控调查,未发现其名下及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后经过多方打听,执行干警抓住时机在陈某回乡时将其拘传至法院。但陈某仍态度强硬,表示自己现在没钱,无法偿还。办公室内,宋伟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耐心对其释法说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但陈某心存侥幸,一口咬定现在没钱偿还。直到执行法官告知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陈某急了,连忙表示不想被拘留,也不愿影响家人的工作生活,立刻找人送钱过来。当天陈某将全部执行款一次性履行完毕,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司法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项强制措施,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可通过采取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打击和惩罚妨害司法执法的违法人员,正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持续巩固执行攻坚成果,息县法院坚持执行高压态势,“重拳”出击,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灵活运用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精准打击被执行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郝昱玮 李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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